立法會通過規管網約車條例草案 明年第四季網約平台開始營運

立法會三讀通過有關規管網約車服務的修訂條例草案,引入法律框架規管網約車服務。政府會繼續與持份者聚焦討論和磋商,敲定規管的技術細節,期望網約車平台可以在明年第四季內開始營運。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說,先就規管框架確立原則性事宜,為下一階段透過附屬法例和牌證的條件,訂定規管的細節,奠定堅實的法律基礎。她期望引入規管制度之後,令網約車服務成為一種全新的個人化點對點公共交通服務,做到與的士並存,優勢互補。

陳美寶表示,政府重視數據為本,已要求網約車平台備存及提供有效的營運數據,保險業界亦可製作適合的保單。而在車費方面,平台可以因應市場情況,自訂服務收費,但政府會保留規管定價的權力,如市場出現惡性競爭、內捲、甚至出現割喉式的減價情況,政府可以考慮是否有需要作出規管。
她重申,的士和網約車絕對不是零和博弈,兩者是各有優勢,可以共存互補,長遠而言有助重塑香港整體點對點個人化服務,令到服務現代化、司機年輕化、市民選擇多元化。
在辯論期間,實政圓桌田北辰反對「人車綁定」的規定,指有網約車平台反映有關規定太嚴厲,舉例一個家庭有幾位成員能駕車,但新規定下只有一人能合法駕駛網約車,認為無法善用已登記網約車,不符成本效益,擔心會影響司機深夜工作意慾,建議每輛車可以登記5名司機。

新民黨何敬康表示,條例實施初期可實行「人車綁定」,避免有人炒賣牌照,但長遠或增加司機營運負擔,建議一段時間後檢視規定,例如容許伴侶或子女登記共同駕駛。
選委會陳紹雄支持條例草案,建議發牌數量應考慮本港人口及發展密度,及道路承載力。他又指,政府調高網約車齡上限至12年,令的士業界不滿,建議參考澳洲做法,設立的士支援基金,向網約車平台按程徵費,支援的士業界。
建築、測量及都市規劃界謝偉銓就關注,發牌後執法人員如何辨認網約車領牌與否,以及是否正提供網約服務,建議政府將來在附屬法例清晰訂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