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領牌新規例12月22日實施 運輸署籲車主盡快處理未領牌車輛

車輛領牌新規例於12月22日起實施,運輸署提醒車主,尤其是不在香港的車主,及時妥善處理名下兩年或以上未領牌的車輛,以免觸犯法例。
運輸署在社交網頁表示,新制度實施後,署方會向兩年或以上未領牌車輛的登記車主發出通知,要在3個月內續領車牌、劏車或永久送離本港後取消登記,如有實際困難或合理理由申請豁免,否則即屬犯罪。
如果車主身處海外但名下有未領牌的車輛,可以採取多種方法處理,包括透過「牌證易」網上平台,查閱車輛牌照到期日子;於運輸署網上服務平台提交申請;或者委託在港親友或代理公司代辦續牌手續。如有關車輛已永久送離或出口香港,須填妥相關表格,連同所需文件交回運輸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