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海难13年 死因庭裁定39名死者全部“非法被杀”
于2012年10月1日发生的南丫海难,事件有39人丧命。在死者家属的坚持下,事隔13年终召开死因庭。44天聆讯期间,揭示船厂建船时已未建水密门,专家认为这是令船只2分钟内沉没的主要原因。然而海事处在该船下海多年,虽然一直有作验船,却从未有人提及未设水密门一事,令这缺失一直存在,船只依旧航行,至当晚被另渡轮撞击,便迅速下沉,夺去多人性命。死因裁判官周慧珠今早(21日)下裁决裁定39名遇难者全部“非法被杀”。
周官在裁决时指,由于“海泰号”船长已经于刑事审讯中被裁定39项误杀罪成,“南丫四号船长”亦危害他人海上安全罪成,证据符合刑事和民事标准,因此裁定39名遇难者“非法被杀”。
周慧珠表示,研讯聚焦6项议题,包括财利船厂最初是否知悉“南丫四号”需要装水密门、“海泰号”船身钢板、“南丫四号”船舱围版高度、“海泰号”员工工时是否过长等。死因研讯去年5月召开,她表示,先后传召84名证人作供,但当中有部分关键证人未能出庭作供,亦有不少证人指事件发生多年,记忆模糊。
事发于2012年国庆日晚上,124名港灯员工及家属乘搭“南丫四号”出发往维港观赏烟花后,被港九小轮“海泰号”撞穿船身并沉没,最终39人遇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