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隱公署指AI使用個人資料 即受私隱條例規管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表示,任何人工智能技術只要牽涉收集和使用個人資料,就受到現行的《私隱條例》規管,惡意使用深偽技術更可能觸犯《私隱條例》下的「起底」或其他刑事罪行。
鍾麗玲在報章撰文指,香港在追趕AI熱潮的同時亦應積極主動對接國家「十五五」規劃,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的原則,包括在開發或部署AI系統的初期,已經要以保障個人資料私隱為核心標準,落實「貫徹私隱設計 」及「預設私隱」等原則,將相關風險降至最低,而發展或應用AI的機構不應為追求新功能或加快推出新產品,而犧牲私隱和安全,強調所有持份者,包括AI開發商、服務提供者及用戶都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營造一個有益、安全以及公平的數碼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