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管有另类吸烟产品法例今生效 控烟酒办早上向2人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禁止管有另类吸烟产品法例今生效 控烟酒办早上向2人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

今日起,在公众地方禁止管有电子烟烟弹、加热烟烟支等另类吸烟产品。若违反法例,视乎管有数量,可判处定额罚款3000元,或最高罚款5万元及监禁6个月。

控烟酒办主任林民聪早上到金钟一带进行巡查与宣传。他表示,法例实施首个早上,执法人员已向两名管有加热烟的市民,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指执法初期不会预先警告,一旦发现有人在公众地方,携带或吸食另类吸烟产品,会即时票控,并充公相关烟油及烟弹。

他指,未来两星期,将持续在人流密集的商业区及公众地方加强巡查执法。林民聪指,若市民在法定禁烟区内吸食另类烟,将同时触犯“禁烟区吸烟”及“管有另类吸烟产品”两项法例,会被同时发出两张罚单,即合共罚款6000元。

他又指,公众地方的定义广泛,涵盖大厦大堂、楼梯及走廊等。 对于有议员担忧新例影响旅客访港意欲。林民聪指,本港早于4年前,已全面禁止另类烟的入口和售卖,又指参考泰国及新加坡,禁令并无打击旅游业。当局目前已透过海关口岸、航班广播、内地社交媒体及旅行社等多渠道,向旅客加强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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