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检署指柯文哲一审判囚17年过轻 限期届满前提上诉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台北地检署指柯文哲一审判囚17年过轻 限期届满前提上诉

台北前市长柯文哲早前就京华城及政治献金等弊案,一审就收贿等4项罪名被判监17年,褫夺公权6年。台北地检署于今日(4月30日)压线提起上诉,全案移审高等法院进入二审程序。一般预估二审审理约需1年左右,确切开庭时间由高等法院排定。

台北地检署在限期最后一日,就柯文哲等9名不认罪被告的犯罪事实及量刑提出上诉。 检方主张,柯文哲收贿金额并非只有原审界定的210万元,而是应合计共1710万元。原审判决疏漏未认定柯文哲和威京集团总裁沈庆京曾于2022年,共同对证人、时任产业发展局局长林崇杰施压,导致犯罪事实的论述及量刑基础未能完整。

检方认为,有关论点足以大幅动摇原审量刑依据的事实基础,加上1500万元的贿款金额远高于原审认定的210万元,因此确有量刑过轻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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