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男女多次「碰瓷」欺詐賠償認罪 法官斥行為惡劣定必判監
兩名男女在2023及2024年間多次「碰瓷」,刻意製造汽車碰撞後訛稱受傷,要求對方司機賠償數千至數萬元。兩人在區域法院,承認欺詐、串謀詐騙和企圖欺詐等,合共14項控罪。案件押後至本月22日判刑,期間男被告須還柙,女被告獲准保釋,等待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
兩名被告包括男司機趙康勝,以及女乘客譚詩穎,遭起訴時巫人的年齡分別為24歲和22歲。案情指,趙康勝在2023年10月至翌年4月間,曾於香港不同地點,刻意製造交通意外,其後向對方司機索取賠償,受害人包括的士及校巴司機等。他亦找中學生做乘客,並指示他們扮受傷。
案情又指,趙康勝於2024年3月,曾詢問譚詩穎是否有興趣賺錢,並指示對方只需一同「遊車河」,在汽車碰撞後假扮受傷。同年3至4月,兩人先後3次「碰瓷」,趙康勝均有向對方司機索償。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陳永豪表示,相當看重今次案件,批評趙康勝的行為非常惡劣和恐怖,又指他多次利用司機轉線而製造意外,技巧純熟、「食髓知味」;加上他利用青少年假扮受傷,反映事前有做準備功夫,以迫使事主賠償,行為可恥。
暫委法官又指,必然會對趙康勝判監,刑期將以年計,其中他利用青少年犯案會構成加刑因素;至於譚詩穎,由於角色被動,若她拒絕招認,控方只會就一次事件提出起訴,但強調「一次都嫌多」,嚴厲警告她法庭打算判處監禁式刑罰,但綜合考慮後批准她保釋,以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