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稱家中產子卻拒驗親子關係男女被捕 鄧炳強:涉疏忽照顧嬰兒
一對港人父母聲稱幾年前在芬蘭誕下女兒其後移居瑞典,由於沒有出生證明,女兒懷疑因未被適當照顧,被瑞典有關部門強制看管。兩人其後回港又聲稱在家誕下另一名兒子,但未取得認可身份證明。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下午表示,警方早前在長沙灣找到涉事男嬰及自稱為他父母的男女,以疏忽照顧兒童罪將兩人拘捕,並盡快將男嬰送院檢查。
鄧炳強說,這對男女較早前與入境處聯絡,宣稱在家中產子,但該名母親暫時未能提供任何產前就醫、醫院檢查紀錄和懷孕相片,也拒絕提供DNA比對。他指出,今次行動由保安局與勞福局聯同警隊、入境處和社署組成專班調查,尋回嬰兒及兩人,並以嬰兒福祉出發,先將男嬰送院。

鄧炳強下午見記者,指警員在長沙灣區找到小孩及其聲稱父母,並以疏忽照顧兒童罪拘捕兩人,小孩則送到醫院檢查。他表示兩人早前與入境處聯絡,指在家分娩男嬰,處方要求他們證明親子關係。但兩人未能提供任何產前檢查或醫生紀錄,亦沒有Danny到醫院檢查的紀錄,「甚至乎一張佢妊娠時間大肚嘅相片都未能夠提供」。
他表示保安局、勞福局、入境處及警隊專隊檢視後,決定為嬰兒福祉採取行動。他期望兩人能盡快提交證據,證明男嬰屬其親生小朋友,讓政府能按程序處理身份登記。若兩人無法證明,政府則需思考後續如何處理。問及會否強制他們接受DNA測試,鄧炳強表示需要按法律做相關工作。
鄧炳強認為,兩名宣稱為男嬰父母的人,理應關心男嬰情況,但兩人沒有第一時間應該將男嬰送院檢查,明顯是疏忽照顧,希望兩人盡快取出證據,證明男嬰為親生兒子。他又強調,事件與私隱完全無關,當局只希望兩人提供確實證據,證明男嬰為兩人親生,如果無任何證據提供,相信會令人有合理懷疑,社署有需要時會根據法例介入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