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选举工作人员约3.4万人 开支约2.36亿元
立法会去年12月举行换届选举。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谢小华表示,大约3万4千名选举人员所涉及的总开支约为2亿3600万元,绝大部分人员为现职公务员,大部分选举人员须履行三日职务,包括投票日前一日、投票日及翌日。
在立法会大会,选委界议员何君尧提出口头质询,关注有关开支数目是否太高,会否让义工担任工作人员。另一名选委界议员文颕怡表示,当局会否考虑以补假代替额外报酬,节省公帑。
谢小华回应时说,如果有个别义工缺席、无出席培训或无履行选举职务,对于选举之前的筹备工作会有很大的影响,因为局方要重新邀请人员或要寻找人手候补,而且要在短时间内重新招募或训练都不太可能。政府认为现时依赖大部分公务员来参与选举工作是合适。
她又表示,选举工作人员为了履行选举职责及职务执行,要负担额外职责及责任,与他们平时工作有所不同,政府认为给予酬金,有助选举事务处招募足够合适以及有经验的公务员担任选举工作。
谢小华指出,政府亦会与时并进,尽量善用公共资源及新科技,并以稳中求进的态度、审慎理财的原则继续检视选举的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