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定国指国安附属法例无改变适用范围或新增权力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林定国指国安附属法例无改变适用范围或新增权力

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及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举行联席会议,讨论制订维护国家安全附属法例,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表示,订立附属法例,目的是清楚说明在《香港国安法》和《国安条例》下,界定“特区的法律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细化相关程序,并无改变《香港国安法》和《国安条例》现有规定及适用范围,又强调无新增任何权力、罪行或罚则。

政府建议制订维护国家安全附属法例,如行政长官根据《香港国安法》或《国安条例》发出证明书,认定某刑事罪行涉及国家安全,该案即属《香港国安法》所指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有关罪行即属《国安条例》危害国家安全罪行。建议包括当某人在同一国安案件,被控或被裁定犯任何交替罪行,该项交替罪行亦属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

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在会议上表示,制订有关附属法例,不会涉及任何新订刑事罪行、罚则或执法权力,亦不会影响市民正常生活及一般机构的正常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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