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立法保障外賣平台送遞員 孫玉菡冀年底可提草案
勞工及福利局昨日(10日)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指出新法例會為平台工作者在執行工作期間,因遭遇意外以致受傷或死亡提供法定保障。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期望於年底將條例草案交予立法會審議,未來一、兩個月會商討擬議細節,提供清晰安排。
孫玉菡在一個電視節目表示,按現時想法,一旦平台外送員工作期間死亡的最低賠償額,傾向參考《僱員補償條例》下的相關賠償51萬元。被問到在目前法例下,僱員因工受傷,僱主要支付的病假金額相當於收入的五分之四,最長可領取24個月,孫玉菡表示,平台外送員與傳統僱員性質不同,要再與平台商討,可能是以「多層面、多層次」計算。

在目前法例下,僱員因工受傷,僱主需支付的病假金額相當於收入的五分之四,最長可領取24個月,孫玉菡對此表示,平台外送員與傳統僱員性質不同,平台外送員多被視為自僱人士,因忘要再與平台商討,可能是以「多層面、多層次」計算,包括考慮有關人士從事平台工作的時間等,難以完全照搬現行《僱員補償條例》的方程式。
另外,針對可在多個平台登記的工作者,孫玉菡表示,若工作者在為A平台送單時受傷,應由A平台負責承擔賠償。然而,計算賠償時應同時考慮傷者在A、B等所有平台的總收入,「因為受傷會令佢兩間都做唔到」。至於若在同時送遞A、B兩平台訂單期間發生工傷,兩間公司則須共同分攤賠償。
他舉例說,如從事外送員的年資較長,在工資中的工傷病假金額扣減比率會較少。至於數額,當局認為要視乎外送員從事該行業有多久,具體安排要再商討。對於新加坡外送平台工作者的工傷補償是1年,孫玉菡認為做法值得參考,期望本港的立法工作既可保障平台工作者,亦可顧及外送平台公司的營運和可承擔能力,從中找到平衡點。
至於工傷未報的罰則,孫玉菡指,新法例將要求平台公司在指定時間內呈報平台工作者受傷,法定要求與現行《僱員補償條例》非常類似。因此,政府在制定罰則時會參考現行條例下,逾期未呈報工傷最高罰款5萬元的數字,預期兩者的刑罰程度將大致相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