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民稱香港維護國安 並沒有泛化安全
全國港澳研究會在本港舉行「以高水平安全護航高質量發展」專題宣講會,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王振民,發表專題演講。
他表示,國無安不立、民無安不業,指的是安居樂業。他說通過立法、執法、司法,以維護國家安全是各國慣例,每個國家及地區都會搭建自己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體系,而且會根據風險形勢變化和維護安全實際需要,修改完善相關法律。多國多地都在強化當地的國家安全立法,香港特別行政區亦不能例外,他形容加強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建設,是一個必答題,也是一個漸進的過程,不是一天就完成的動作。
王振民指出,與英、美等國相比,中國的國家安全立法起步較晚、數量總體偏少,而且立法都是防預性。近年來面對國家安全風險挑戰大增,特別是來自外部的遏制打壓愈演愈烈,必須根據外部安全形勢變化和維護國家安全的實際需要,進一步完善相關立法,用法律武裝自己、保護自己,形容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只有「進行時」、沒有「完成時」。
王振民稱,本港實施香港國安法後,有約180人被定罪,強調只是針對極少數人,目的是令其他市民能安居樂業,以及保障外來投資者利益。王振民說:「大家感覺這180個人有冤枉他們嗎?哪個被定罪的不是鐵證如山?不是經過香港法庭、有些長達一年多的訴訟程序,每個證據都在法庭反覆的被檢視。你再看其他國家維護國家安全的案子是怎樣的處理,你看倫敦是怎樣處理,美國是怎樣?」
他認為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只是開展了最低程度的立法,既沒有泛化安全,也沒有追求絕對安全,形容是全世界最溫和、最講法治、最保障人權自由的國家安全。
他重申維護國家安全絕對不能倒退,絕對不能回到2019年以前的狀況,一放鬆就會退回去,還有一些領域仍存在軟對抗,而國家安全要做到什麼程度,是根據風險及國際形勢變化,必須持續工作,不能間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