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8.31灣仔暴動女學生湯嘉欣重審罪成 判監34個月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參與8.31灣仔暴動女學生湯嘉欣重審罪成 判監34個月

一名在外讀法律系的女學生湯嘉欣,被控在灣仔參與暴動一案重審罪成,判監34個月。

案發時21歲、在外國讀法律的湯嘉欣,由囚車押送至區域裁判法院。她被控在2019年8月31日反修例運動期間,在灣仔參與暴動及管有攻擊性武器。原審裁定她兩罪不成立,律政司上訴,其中就暴動罪上訴得直,案件發還重審。

法官李俊文判刑時稱,考慮到本案是重審,被告原本被判無罪後,前往外國求學,得知上訴仍回港承擔責任,沒有畏罪潛逃,同意扣減三成刑期,判她監禁3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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