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崗口岸港方口岸區附屬法例今日刊憲
政府在憲報刊登六項與皇崗口岸港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運作相關的附屬法例,配合《皇崗口岸港方口岸區條例》於本月31日生效後,港方口岸區的實際運作需要。
位於深圳的皇崗口岸重建後將實施「一地兩檢」安排,定位為港深之間最重要的24小時客運陸路口岸。《條例》已於本月20日刊憲,為宣布設立港方口岸區,以及將香港法律適用於港方口岸區提供法律基礎。
為配合港方口岸區作為禁區的管理、指定羈留設施、交通及運輸管理的配套安排,以及提供公共流動無線電通訊服務等事宜,政府制定六項附屬法例。該六項附屬法例將與《條例》同步於本月31日生效。
政府發言人說,有關附屬法例將與《條例》同步生效,讓各部門可依法在港方口岸區執行職務,亦有助開展口岸正式開通前的準備工作,包括與內地當局聯合進行系統測試、試運及演練,確保各項運作及通關安排妥善完備。
政府會按既定程序,於相關附屬法例在憲報刊登後隨後的一次立法會會議上,提交立法會省覽,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有關各項附屬法例的詳情,已載列於政府今日向立法會提交的參考資料摘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