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岗口岸港方口岸区附属法例今日刊宪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皇岗口岸港方口岸区附属法例今日刊宪

政府在宪报刊登六项与皇岗口岸港方口岸区及相关延伸区运作相关的附属法例,配合《皇岗口岸港方口岸区条例》于本月31日生效后,港方口岸区的实际运作需要。

位于深圳的皇岗口岸重建后将实施“一地两检”安排,定位为港深之间最重要的24小时客运陆路口岸。《条例》已于本月20日刊宪,为宣布设立港方口岸区,以及将香港法律适用于港方口岸区提供法律基础。

为配合港方口岸区作为禁区的管理、指定羁留设施、交通及运输管理的配套安排,以及提供公共流动无线电通讯服务等事宜,政府制定六项附属法例。该六项附属法例将与《条例》同步于本月31日生效。

政府发言人说,有关附属法例将与《条例》同步生效,让各部门可依法在港方口岸区执行职务,亦有助开展口岸正式开通前的准备工作,包括与内地当局联合进行系统测试、试运及演练,确保各项运作及通关安排妥善完备。

政府会按既定程序,于相关附属法例在宪报刊登后随后的一次立法会会议上,提交立法会省览,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有关各项附属法例的详情,已载列于政府今日向立法会提交的参考资料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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