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疏忽照顧被捕父母 向高院申請人身保護令冀奪回男嬰照顧權
一對父母早前在家產子後,涉嫌疏忽照顧被捕。社署按法庭指示將男嬰送往收容所。男嬰父母今日向高等法院為男嬰申請人身保護令。
男嬰的母親質疑社署按醫生建議,將男嬰與他們分開,做法屬於「任意羈留」。但男嬰到醫院進行身體檢查當日,他們並不在場,加上男嬰在檢查後,確定他的健康狀況與同齡嬰兒無異,他們認為社署在未能指出任何重大傷害風險的情況下,作出分開決定並不合理。
男嬰父親指出,社署每星期只安排他們與男嬰見面兩次,每次45分鐘至1小時,影響餵哺母乳和雙方接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