匡智會前助理舍監5度性侵21歲輕度智障女學員 罪成判囚13年官斥行為極可鄙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匡智會前助理舍監5度性侵21歲輕度智障女學員 罪成判囚13年官斥行為極可鄙

匡智會轄下位於大埔的殘疾人士院舍,時任男助理舍監宗培基,在2024年5度性侵一名當時21歲的輕度智障女學員,在高等法院被判5項強姦罪成,判囚13年。

法官游德康判刑時,批評被告利用事主渴望獲得關懷的心理,以零食和買戒指等誘導,再強姦事主,行為違反誠信,亦是有預謀及重覆犯案,而且沒有採取安全措施;自辯時的解釋更是荒謬絕倫,浪費法庭及陪審團時間,行為極可鄙、令人厭惡及震驚。

法官指,受害人是「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心智只得9歲,生活上需要他人支援,被告亦清楚知道事主的心智狀況,構成加刑因素。法官又認為,被告的求情因素微不足道,亦沒有任何報告顯示他有悔意,因此5項控罪合共判處13年監禁,認為刑期公平、公正。

匡智會發聲明指,判決將涉案者繩之於法,彰顯公義,對判刑表示認同及支持,又指對事件深感痛心和遺憾,將一如既往秉持嚴謹服務質素標準,保護每位服務使用者。

警方歡迎法庭判決,相信刑期對同類型案件有阻嚇作用。有份調查的大埔警區刑事部總督察譚婧珊表示,案件令人痛心疾首的,是被告利用職位之便,以照顧者角色,濫用事主的信任,從而對事主進行性侵。

譚婧珊指,案中受害人在法例下,屬於「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比平常人需要更多支援,才能克服溝通障礙,以及對施暴者的依賴心理,撐過逾兩年的警方調查,及繁瑣的法庭審訊程序。

她說,案件終於在正式完結,希望受害人及家屬重新出發、開始新生活。警方提醒市民,法庭頒布的命令仍生效,即是禁止任何人,以任何方式或途徑,透露、發佈或報道受害人和她家人的姓名、照片或地址等資料;若有人違反命令,會被視作藐視法庭,或需接受相關處分。

另外,警方表示,面對同類型性暴力罪行,社會各界的監察同樣不可或缺,若發現可疑事件,應挺身舉報,與警方一同採取「零容忍」態度,堅守保護「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的信念。

在案件審訊期間,庭上透露被告宗培基,遭起訴時38歲,他在2024年6月下旬開始,擔任涉案宿舍的助理舍監,並在半個月後,即是同年7至8月期間,5度在宿舍強姦事主。





你亦可閱讀以下相關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