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私营医疗服务收费透明度 政府拟修例最快明年8月起生效
政府计划透过附属法例方式,就持牌私营医疗机构向公众提供价目资料,以及持牌私家医院向病人提供有关“指明治疗及程序”的服务费用预算作出规定,计划今年年底向立法会提交规例,并拟订实务守则,目标明年下半年起分阶段有序落实各项措施,其中适用于持牌私家医院的措施,最早将于明年8月起生效。
医务卫生局向立法会提交文件,就提供价目资料方面,规例将订明所有持牌私营医疗机构需要按指明格式,提供中英双语价目表,并要按指明类别,例如病房、手术室或医疗程序房间、药物或消耗品等,列出机构供应的所有收费项目、服务描述和价目资料,一般而言,须以固定价格或价格范围表述,例如“每次300元”、或“300元至500元”。
文件又指,如果须按病人个别情况确定服务收费,机构须在价目表标明该项目或服务价目资料会于供应前另行提供,并以印本或电子形式向病人提供价格。
文件指出,私营医疗机构需要在营业时间内,在所有接待处和缴费处,以及入院登记处和护士站,以印本或电子形式提供价目表,供公众查阅,私家医院亦需要在网站提供价目表。如拟修改价目表,需要有修订生效前至少7天公布经修订的价目表以作预告,并向卫生署报备。
另外,规划将要求所有持牌私家医院,向接受涉及指明治疗及程序服务的病人提供服务费用预算。对于以固定金额形式列明预算费用的个案,如果服务最终收费较费用预算超出20%或以上,私家医院须向病人提供书面解释。
文件提到,私营医疗机构如违反规例所订要求,可被定罪被处以罚款,私家医院最高可罚款10万元,日间医疗中心及诊所最高可罚款25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