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与国际刑警组织签订协议 授予豁免权给来港参加全体大会人士
《国际组织(特权及豁免权)(国际刑警组织)(第231次执委会会议及第94届全体大会)令》,今日刊宪。中央人民政府与国际刑警组织已签订协议,就将在香港举办的国际刑警组织第231次执委会会议及第94届全体大会,向国际刑警组织及与其相关人士授予特权及豁免权。
《命令》由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根据《国际组织(特权及豁免权)条例》(第558章)制定,旨在落实协议所订明的特权及豁免权。《命令》将于本月21日提交立法会,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程序,并于同日生效。
全体大会是国际刑警组织的最高权力机关,每年召开会议一次,供各成员国代表商讨国际警务事宜,并促进合作。第94届全体大会将于11月30日至12月3日在香港举行。执委会由国际刑警组织主席主持,是负责监督全体大会决议的实施及国际刑警组织总秘书处的行政及运作的管治机关。第231次执委会会议将于11月29日在香港举行。
政府发言人表示,特别行政区政府会全力办好由国家主办、香港承办的国际刑警组织第231次执委会会议及第94届全体大会,向世界展现“一国两制”成果,说好中国、香港及警察故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