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建制派促內會原主席李慧琼盡快處理內會積壓事務

立法會建制派議員發表聯合聲明,認同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就內會主席選舉問題,尋求的外聘法律意見,認為內會原主席李慧琼,在新主席產生前,仍有權力處理內會事務,要求她盡快處理積壓的事務。
新民黨葉劉淑儀表示,外聘法律意見引述多個權威法庭裁決,說明解釋條例時要考慮立法原意,用較廣的角度檢視,不可能如立法會法律顧問早前的演繹,帶來癱瘓立法會的荒謬後果。經民聯梁美芬認為,立法會法律顧問提供意見時,可能未能預測到內會將會被癱瘓,強調法律意見必須符合公共利益和基本法。
但主持選主席的郭榮鏗回應指,有關意見理據欠奉,亦無案例支持。他強調,是按秘書處的法律意見處理有關議案,指若果有委員提出議案但不處理,並非合理及合適地行使主持選舉的委員的權力。
他又說,內會要先選出主席,才可以與當局相討何時恢復二讀,有關的規定是因為內會主席是代表全體立法會議員,與行政機關商討何時二讀,並非行禮如儀。
他又舉例說,若委員會未能選出下一任主席,現任主席理論上可以連續4年擔任主席,質疑是打破立法會傳統做事方式,是禮崩樂壞,認為每一年的情況均不同,委員會主席要獲委員授權進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