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建華:立國安法是香港對國家責任 必須要做

全國政協副主席董建華表示,將國家安全法律引進來,是必要做的事,這是香港對國家的責任,也多於國家的責任,為香港自己的將來也要做。
團結香港基金舉行名為《民主問題與香港選擇》論壇,擔任主席的董建華回應講者時提到,自己擔任特首時曾經說「香港好,國家好;國家好,香港更好」。
董建華以防控疫情為例,認為中國管治完善,對中國長遠發展很有信心,認為國家好,香港會更好,所以港區國安法一定要立法,除了是對國家的責任,亦是為了香港自身的將來。
出席論壇的復旦大學中國研究院院長張維為表示,香港要求公民提名選特首,根本沒有西方國家採用,因此當年佔中人士的訴求不符國際標準。
他強調,中國選出領導人的模式是選拔加選舉,現在中央政治局的七名常委,每個人都有治理經驗,因此應對任何問題比西方快,認為中國模式比西方好,西方民主制度一定會走向衰敗,中國的崛起值得香港參考,認為香港要擺脫西方民主模式。對於港區國安法,他認為中央有必要阻止外國勢力干預香港事務,有必要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