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跳舞群組播疫究責 民政總署票控金雞廣場跳舞會所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向跳舞群組播疫究責 民政總署票控金雞廣場跳舞會所

民政事務總署轄下牌照事務處今日向法院申請發出傳票,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向位於九龍旺角金雞廣場三樓一會址(鳳凰于飛)的負責人提出檢控。

民政事務總署表示,根據調查,該處所負責人在本年11月期間,未有遵從相關的防疫規定及指示,包括未有採取一切合理步驟,確保所有身處會址的人士佩戴口罩;在有關處所安排現場表演,而部分表演者並沒有佩戴口罩,亦未有與賓客或觀眾作有效分隔;處所內人數亦超過該處所可通常容納人數的一半數。

牌照處在審視所有資料後已經向法院申請向該處所負責人發出傳票,案件會安排在法院審理。牌照處表示會繼續積極採取嚴厲執法行動,在全港各區會址加強巡查,確保處所負責人及訪客緊遵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下的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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