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修例打擊惡意起底設兩級制罰則 下周三立法會首讀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政府修例打擊惡意起底設兩級制罰則 下周三立法會首讀

政府向立法會提交打擊起底行為修訂私隱條例,建議賦權私隱專員對起底行為進行刑事調查和檢控,設立二級制罰則,最高罰款100萬元,監禁5年,並有權強制將起底內容移除,相關草案後日刊憲,下星期三提交立法會進行首讀和二讀,並配合立法會審議,爭取盡快通過。

條文列明未經當事人同意披露資料,並有意圖或罔顧導致當事人或家人受指明傷害,即是滋擾、威脅、恐嚇、身體或心理傷害、擔心受傷害、或財產受損,即屬違法,經簡易程序定罪最高罰款10萬元,監禁2年。如果起底行為實際構成指明傷害,經公訴程序定罪最高罰款100萬元,監禁5年。

在強制移除起底內容方面,只要當事人屬香港居民或身處香港,私隱專員有權要求移除起底內容,無論身處香港的個人,或在香港設有營業點的網絡服務供應商/境外服務提供者,都會受規管。

政府發言人表示,在草擬修例過程中,已參考新加坡、新西蘭和澳洲等地相關法律,考慮了香港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條文,罪行範圍界定清晰、具針對性和目標明確,對電子平台而言,要求這些服務提供者執行停止披露通知,盡早把「起底」內容移除,目的是避免進一步散播有關個人資料,減少對受害人傷害,而非針對任何服務提供者。發言人指,私隱專員已向亞洲互聯網聯盟闡述草案,日後會繼續溝通,釋除疑慮,重申聯盟已澄清其成員無意就其業務撤離香港。





你亦可閱讀以下相關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