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發布開槍警員資料 藐視法庭罪成判監3個月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黃之鋒發布開槍警員資料 藐視法庭罪成判監3個月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2020年在網上發文,公開西灣河開槍警員和警員家人的資料,違反法庭的禁制令和匿名令,被控藐視法庭,他早前認罪,早上在高等法院被判入獄3個月。

被告黃之鋒由囚車押送到高等法院。案發2020年8月,黃之鋒在網上發帖文,披露西灣河開槍案警員及其家人資料,違反禁止對警員「起底」的禁制令及開槍案的匿名令,律政司超過20個月後提控,早前藐視法庭罪成。

黃之鋒被指在Facebook發帖文,公開涉事警員的中文全名,同時附有討論區和網站連結,內文有涉事警員、妻子及2名女兒的相片和個人資料。相關帖文兩日內被刪除,但已有4900人回應,200人留言,400人分享。法官判黃之鋒入獄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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