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聘英大狀司法覆核案開審 袁國強代表律政司出庭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要求法庭宣布人大常委會釋法,不影響他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的案件,早上在高等法院開庭審理。案件由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審理,黎智英沒有親身到庭,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代表,律政司代表為前律政司司長袁國強。
彭耀鴻陳辭時表示,行政長官去年11月就《港區國安法》第65條尋求人大常委會解釋,處理海外律師來港參與國家安全案件的問題,但人大常委會未有直接解答,而是解釋《港區國安法》第14和47條,認為不應該影響黎智英聘用Tim Owen。
彭耀源又指,國安委不可超越《港區國安法》第14條的範圍,不能以Tim Owen構成國安風險和違反國安利益為由,建議入境處拒絕Tim Owen工作簽證。彭耀源指出,人大釋法的內容只是按照港區國安法指出,行政長官可就海外律師為國安案件辯護問題上發出證明書,沒有具體指明是否可以聘用海外律師辯護,要求法庭頒令指釋法不影響法庭判決。
律政司早前三度反對黎智英聘用Tim Owen辯護,均被法院駁回,人大之後就國安法釋法。
黎智英女兒早上有到場旁聽。高等法院出入口有多名反恐特勤隊警員戒備,法院外亦停泊多輛警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