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違國安法案 高院3法官裁定被告唐英傑表證成立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首宗違國安法案 高院3法官裁定被告唐英傑表證成立

首宗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案件,早上在高等法院續審,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裁定24歲被告唐英傑被控的3項控罪,包括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恐怖活動罪,以及危險駕駛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全部表證成立。

案情指,24歲的唐英傑,去年7月1日在灣仔東區海底隧道至謝斐道與柯布連道一帶,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行為。另外,又涉嫌駕駛插上「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的電單車,並涉衝向警員,令3名警員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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