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议会改革新方案有助区议会回归《基本法》的职能定位 文:陈仲尼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区议会改革新方案有助区议会回归《基本法》的职能定位 文:陈仲尼

特区政府今日公布完善地区治理建议方案,当中提到新一届区议会的组成和产生办法。笔者认为,政府建议的新方案回归《基本法》所规定非政权性区域组织的性质和定位,有利于充分发挥《基本法》赋予的咨询服务能职。新方案坚持落实“爱国者治港”的原则,将国家安全放在了首位,弥补了原有制度的缺陷和漏洞,确保剔除“反中乱港”分子入闸。同时,新方案体现了行政主导的精神,完善了特区政府地区治理架构,有利于地区问题地区解决的管治原则。

正如行政长官在记者会上指出,2019年选举产生的第6届区议会,当中有部份区议员将区议会变成政治场所,在港区国安法生效后,他们因支持及煽动港独的行为,做出破坏国家安全的行径,在进行宣誓前,纷纷提出辞职,同时,亦有部份区议员因为种种原因,宣誓被指无效。全港400个区议会议席,有300多个议席悬空,地区居民的服务,受到严重影响,情况极不理想。

今次政府提出建议,新一届区议会由“委任”、“地区委员会界别”、“地方选区”组成,比例为“442”,再加27席“当然议员”,议席总数为470席。选举方法方面,“地区委员会界别”和“地方选区”的候选人,都须获当区“三会”各3名委员提名,“地方选区”候选人另须获当区50名选民提名。无论从那种渠道入成为区议员都要通过资格审查,政府将设立由政务司司长担任主席的“区议会资格审查委员会”,确保日后产生的区议会,都能贯彻落实“爱国者治港”的原则。

笔者认为,新一届区议会的组成和产生办法,能够弥补区议会原有制度缺陷和漏洞,将国家安全放在了首位,确保剔除“反中乱港”分子入闸。同时,新一届区议会将由当区民政事务专员担任区议会主席,充分体现行政主导的精神。政府亦会引入履职监察制度,对一些行为表现不符合公众期望的区议员启动调查,加强区议员的问责性和透明度,民青局更会制定行政指引,并列出负面行为清单,确保区议员能够真诚服务社区,配合政府施政,建设和谐新社区。

事实上,在新建议方案下,区议会能够回归《基本法》规定非政权性区域组织的性质和定位,可有效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陈仲尼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
香港立法会议员
香港浙江省同乡会联合会永远名誉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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