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兩電復電賞罰機制 多名議員批抨絕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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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討論兩電《管制計劃協議》中期檢討。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表示,港島大停電及元朗電纜橋起火,都反映有需要檢視現行的賞罰機制,指政府對中期檢討持開放態度,並無為檢討範圍劃下界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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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議員批評,現行賞罰機制並不合理。實政圓桌田北辰表示,應參考港鐵列車故障的懲罰機制,將懲罰力度與停電時間掛勾,並「只罰不賞」,而非按事發原因是否可控決定如何懲罰,避免「口同鼻拗」。
經民聯盧偉國表示,電力公司復電後可獲獎賞,是因為數十年前停電是常態,但供電技術已越來越進步,現時社會對獎賞會感到嘩然,因此有必要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