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決維護國歌尊嚴 禁播「獨歌」合法合情合理 文: 陳勇
特區政府律政司日前向法庭申請禁制令及臨時禁制令,禁止四項與有「港獨」意味的歌曲有關的非法行為,包括禁止傳播、演奏、印刷、出版、出售、散播或展示「獨歌」,包括旋律、歌詞或任何改編版本。
黑暴歌曲《願榮光歸香港》(Glory to Hong Kong)歌詞內容涉嫌含有煽動口號,違反香港國安法,早前多次在國際體育賽事上被錯誤表述為「香港國歌」,具有暗示香港為擁有國歌的獨立國家的意圖,違反《國歌條例》,更是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唯一的國歌《義勇軍進行曲》的侮辱,給國家和特區政府蒙羞。運動員在賽場拼搏取得名次,為中國和中國香港爭光,卻在高光時刻被有心之人播錯國歌蒙污,造成無法彌補的遺憾。此類事件屢禁不止,特區政府制訂《香港運動員及隊伍參與國際體育賽事期間處理播放國歌和升掛區旗的指引》,又要求GOOGLE刪除黑暴歌曲,但除了強烈不滿、予以譴責,更有必要採取法律手段維護國家安全、捍衛國歌尊嚴。
事實上,立法規管網絡供應商的做法在各個國家或地區都是十分普遍的做法,以新加坡為例,2021年7月實施《防止外來干預(應對措施)法案》,賦予內政部長限制社交媒體、電子服務平台等終止發布針對新加坡的惡意宣傳等內容的權力,且當內容涉及煽動暴力,部長也有權要求互聯網中介和互聯網接入服務商介入,屏蔽涉事內容。言論自由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任何自由也不能超越原則和底線,煽動暴力、反中亂港是罪行,怎可被「英雄化」誤導民眾,更會荼毒下一代。為此,特區政府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向法院申請禁制令的行為是合法、合情、合理,且必要。法庭批出禁制令,包括GOOGLE在內的搜索引擎都有責任刪除法令所指的歌曲,且任何人都不得再在網上進行傳播,堅定維護國歌尊嚴和國家尊嚴,確保互聯網向市民大眾傳遞正確信息,從而有效預防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