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衛局稱暫不規定牙醫必須服務公營診所一定年期
醫務衛生局指,現階段不會規定牙醫必須在公營界別全職服務一定年期。當局早前諮詢牙醫業界,建議規定牙科畢業生在公營或指定機構實習1年和服務2年,以紓緩公營系統牙醫不足的問題。
但當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指,業界非常關注一刀切實施對業界的影響,可能會影響私營界別的人手供應,政府認同私營界別人手短缺,亦會影響市民接受牙科護理服務的機會,因此現階段會以行政方式靈活進行,探討容許本地培訓牙醫,透過提供特殊牙科服務和協助培訓牙科專業等方式,滿足持續專業發展要求,例如讓牙醫參與非政府機構為智障人士而設的牙科服務計劃,在工餘時間回饋社會,並從中學習應對不同類別病人的技巧等。
至於專科牙醫,當局會探討透過僱傭合約,要求獲衛生署培訓支援的牙醫,在取得專科資格後,須繼續於公營界別服務一定年期,並邀請醫管局考慮採用類似安排。
另外,當局建議修例,增設有限度註冊和特別註冊的途徑,引入非本地培訓牙醫。對於業界關注相關牙醫是否可一律在指明機構受僱5年後,豁免參與部分或全部許可試 考核,當局表示會審慎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