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球場用地爭議 林筱魯料城規會相關決定或被挑戰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高球場用地爭議 林筱魯料城規會相關決定或被挑戰

城規會決定接納政府就粉嶺高球場部分用地改劃用途的申請,原本打算建屋的約9.5公頃用地,暫時修訂為「未決定用途」地帶,讓土拓署重新檢視公營房屋的設計布局、樓宇高度和發展密度。餘下約22公頃的土地維持用作「保育暨康樂」地帶。

城規會指,已詳細考慮超過6000份申述和51份意見、5場公聽會約190名出席者的口頭陳述,以及規劃署等部門的回應,認為已經平衡不同訴求。

翻查公眾提出的申述,哥爾夫球會提到土地上有不少古老樹木,包括超過200年樹齡的瀕危樹種,屬於自然考古資源。球會又指,一直利用有關土地促進社區高爾夫球運動,並支持精英體育發展。球會的部份申述不被接納,其餘亦只獲城規會備悉。

而不同團體提出建屋可能加重一帶交通壓力,以及體育組織指會令國際賽事無法在港舉行等申述,同樣不予接納。但城規會接納反對移除年老和珍貴樹木,破壞完整植被和綠化地的申述。

本身是規劃師的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委員林筱魯指,城規會之後仍要「過三關」,包括接收進一步公衆申述,有需要時召開公聽會,並將草圖交予行會批准。他説政府維持在有關用地建屋的計劃,在修改發展參數後,要再次到城規會申請修改土地用途,屆時要將有關流程再走一次。

對於城規會決定有多大機會被申請司法覆核,林筱魯説,任何法定程序都有可能被挑戰,指過去有人稱城規會委員開會時在會議室「出出入入」,影響投票,而入稟挑戰城規會決定,指任何司法覆核需要經歷排期,上庭爭辯法律觀點,項目延誤或以年計;不過過往政府亦試過在有人挑戰改劃土地用地期間,成功賣地,需要視乎具體覆核理由和申請。

早前政府表明有關司法覆核不影響收回土地工作,地政總署署長黎志華在出席區議會會議後指,粉嶺高球場的租約將於下月底終止,地政總署負責收回土地,其後交由康文署管理。他指,過去一個月曾與康文署及哥爾夫球會職員,到粉嶺高球場作現場考察,研究土地交收工作。





You may also li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