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擬禁以揚聲器叫賣 研設定額罰款
環保署建議修例,禁止店舖或者商販,在公眾地方或附近範圍用揚聲器叫賣。環保署首席環境保護主任李志坤指,近年有店主使用揚聲器重複播放預錄聲帶叫賣,尤其在店舖密集的黑點情況嚴重,對附近居民及老人院造成困擾。署方在去年共接獲超過500宗相關投訴,共巡查1300次及聯同其他部門聯合執法。
李志坤形容已經用盡《噪音管制條例》下的權力,但成效仍然不理想,因此建議修例。李志坤在電台節目指,修例亦建議設立定額罰款機制,減少針對短期租約商戶的執法困難,如店舖屢次違法,亦會向公司董事發出傳票檢控。
李志坤指,修例將禁止在公眾地方使用揚聲器叫賣,在商場內使用就不受規管,亦允許真人叫賣,但就不能對附近居民造成煩擾。至於商戶播放宣傳歌曲是否屬於叫賣,李志坤指有灰色地帶,歡迎市民在諮詢期內提出意見,署方期望明年向立法會提交修例草案,在2025年實施。
批發及零售界立法會議員,自由黨邵家輝指,明白政府需規管商戶推廣的音量,但對一刀切禁止使用揚聲器叫賣有保留,他指,善用科技,以揚聲器正常音量推廣及介紹產品能代替人力,又舉例在工展會等人流多的地方,禁用揚聲器難以向消費者介紹商品。邵家輝又認爲,設1萬元的定額罰款,罰則太高,會令人感覺香港是「懲罰都市」。
社區組織協會副主任施麗珊指,住在鄰近商販及低層的基層市民,經常受到商戶用揚聲器,或真人叫賣的噪音滋擾,但認爲一刀切禁止使用揚聲器會影響小商戶生意,建議可改爲加強監管叫賣分貝,或分時段禁止使用揚聲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