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兩工人吸沼氣亡分判商董事被捕 孫玉菡稱會追究大判責任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西九兩工人吸沼氣亡分判商董事被捕 孫玉菡稱會追究大判責任

西九龍2名工人懷疑吸入地底沼氣後暈倒,翌日被發現已死亡。保安局長鄧炳強表示,已經以職安健罪名拘捕一名62歲判頭,當局正全力搜查證據,不排除稍後會以其他罪名拘捕,包括誤殺罪,強調會非常嚴肅處理事件。

消息指,被捕者為分判商「沈氏創建」的董事沈玉權,他是兩名死者的僱主。據了解,警方深夜以電話聯絡到沈玉權,他凌晨1時許到警署後被捕,涉嫌違反《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第6條,未有確保僱員的安全及健康。根據相關法例,一經被定罪,可判罰款1000萬元和監禁2年。

事件涉及港鐵商場圓方冷氣系統喉管更換工程,家屬早上到圓方與港鐵會面,會面約一個多小時。死者劉浩祥兒子在會後指,有關案件要2至3年才能完成裁決,兩個家庭都需要經濟支援,但港鐵提出的恩恤金沒有誠意,指港鐵除了會協助安排法事外,未有妥善方案協助家屬善後。他指家屬間會再作商討,短期內會再和港鐵代表會面。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表示,根據法例,涉事現場屬於密閉空間,初步調查後,相信有人未有做足法例要求的工序。他解釋說,勞工處找不到證據顯示,有合資格人士曾在事前進行風險評估,確保相關空間適宜工作,亦未有人在工地當眼處,張貼相關法例指定的表格。他強調,如果有任何人不跟從法例辦事,當局會嚴肅依法追究。

被問應該由地盤負責人、承建商,抑或前線工程主任,負責判定現場是否密閉空間,孫玉菡在電台節目回應說,大家都有責任。他指,在《職安健條例》下,僱主負有一般責任,需要在合理範圍內,確保工人的工作地方安全;雖然工程有分判制度,但不會「連責任都判走」,政府不只會追究負責前線工作的工程公司,亦會一路嚴格追究至大判。至於為何沒有人發現2名涉事工人未有下班,孫玉菡指,勞工處和警方會循不同角度,全力以赴調查事件來龍去脈。

孫玉菡表示,《職安健修訂條例》4月已獲立法會通過並生效,法例大幅調高罰則,是希望向全社會發出清晰訊號,表明大家一定要更重視職安健。他指,一旦證實今次事件有人嚴重疏忽,局方就會與律政司商討,認真考慮引用新罰則,循「可公訴罪行」程序追究僱主的一般責任,最高可判罰款1000萬元及監禁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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