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冀能适时向法庭申请 延长处理同性伴侣平权期限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政府冀能适时向法庭申请 延长处理同性伴侣平权期限

终审法院早前裁定政府要在两年内以行政或立法方式,履行为同性伴侣确立婚姻以外的替代框架的人权法义务。传媒引述消息指,政府认为替代框架的法律问题复杂,两年时间未必足够,希望寻求法庭给予宽限,容许政府日后再向法庭申请延长限期。

前民阵召集人、彩虹行动成员岑子杰就同性婚姻平权案提出上诉,终审法院月初裁定他上诉得直,裁词给予21日时间,让与讼双方就裁决下的济助作进一步陈词。21日时间已经届满,法庭会书面处理有关问题。有报道指,政府基于议题复杂希望法庭要求在两年内完成人权法义务的期限,可以酌情延长,届时适时由政府向法庭申请。

中文大学性别研究课程副教授孙耀东指,为同性伴侣制定婚姻以外替代框架,例如民事结合,在世界不同司法管辖区已实行多年,可以作为参考,又指政府考虑愈长时间,就代表同性伴侣权益有更长时间得不到保障。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周浩鼎指,终审庭的裁决已引起宗教团体,以及支持传统家庭价值的团体忧虑,特别是未来框架会否触及子女领养权的问题,加上政府草拟框架后要咨询立法会和进行立法工作,政府寻求更多时间听取意见亦属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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