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傳聞政府擬引用《緊急法》來頒布《禁蒙面法》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網上傳聞政府擬引用《緊急法》來頒布《禁蒙面法》

禁蒙面法推動組」召集人葛珮帆表示,將發動網上聯署行動,並會草擬私人條例草案,及約見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促請政府盡快訂立《禁蒙面法》。不過,網上今日有傳聞指,政府正準備引用《緊急法》,按法例賦予的權力,盡快頒布《禁蒙面法》,最快可能日召開特別行政會議通過。

 

由建制派立法會議員、人大代表、退休紀律部隊人員、律師等成立的《禁蒙面法推動組》召開記者會,召集人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表示,成立推動組是由於過去3個月的反修例暴力示威,不少暴力行為都是由一些蒙面示威者及暴徒所做,已經影響市民生活和經濟,不少市民都反映已忍無可忍,質疑政府和立法會議員甚麼都不做,因此推動組認為現時政府要盡快研究如何止暴制亂,包括訂立緊急法,以實施《禁蒙面法》。

 

網上就有引述政府消息指,10月1日國慶日社會出現的情況,已經可以列入可引用《緊急法》的混亂情況,但強調並不意味香港進入緊急狀態,雖然政府曾考慮執行問題,但認為現時社會有一定共識,《禁蒙面法》可以賦予警方更大權力,應付違法示威,亦不擔心會影響人身自由,因為任由情況惡化,反而保障不到市民的自由。而《禁蒙面法》通過後,將可立即實行。
葛珮帆表示,他們建議的《禁蒙面法》只是針對參與非法集會及暴動的參與者,而且部份人士會有豁免,相信是較寬鬆的做法,而且《禁蒙面法》在不少歐美國家已有立法,如加拿大,奧地利,美國部分州份等,不少都是國際人權公約的簽署國,因此他們認為立《禁蒙面法》,不會影響大眾遊行請願的權利。

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早上出席電台節目時稱,運用《緊急法》,賦予警方更大權力處理暴亂,包括延長拘留時間,例如將現時上限由48小時增至96小時,以支援警察執法,並推行《反蒙面法》,是不可接受之中較可接受的方案,是兩害取其輕之下,「無咁壞」的解決方法。湯家驊指,推行後可能爭取到一段時間的平靜,但撕裂可能會更深,社會康復期要更長時間。湯家驊強調,始終希望從社會角度解決問題,而不是推動政策或法例去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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