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展寰指物管公司非為住戶垃圾「包底」 只是執手尾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謝展寰指物管公司非為住戶垃圾「包底」 只是執手尾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指,垃圾收費實施後,即使屋苑大型指定垃圾袋為住戶收集垃圾,單獨住戶仍然需要購買指定垃圾袋棄置垃圾,強調這個做法並非「包底」,只是物管公司在過渡期內為住戶「執手尾」。

謝展寰指出,當局估計垃圾收費實施初期,有部份住戶不使用指定垃圾袋,所以物管公司唯有以大型指定垃圾袋包起這些垃圾再棄置,以免垃圾車不收取這些垃圾。

環保署日前在社交媒體澄清,指法例無禁止屋苑物管公司,以用一個大型指定垃圾袋,為住戶「包底」收集垃圾。環保署助理署長胡勁欣早上在電台節目表示,不鼓勵物管公司為市民「包底」,實行初期會有半年適應期,會透過宣傳教育,鼓勵市民改變習慣。她指,如果只靠清潔承辦商「包底」,違反政策原意,令垃圾收費形同虛設。

胡勁欣指,垃圾收費是希望市民為自己製造的垃圾負責,舉例指,一家四口需要用起碼20公升的垃圾袋,但如果分類取出回收物品,只需要用10公升或15公升的垃圾袋,為了鼓勵回收,市民日後可以在「綠在區區」利用回收物儲的積分換取指定垃圾袋,毋須付款購買。

另外,謝展寰指,環保署會在未來一、兩個月,陸續向全港小學生,派發一個15公升的指定垃圾袋,希望透過指定垃圾袋,將垃圾收費的資訊帶回家,幫助垃圾收費的宣傳工作更入屋。他又指,環保署稍後會安排將垃圾收費的宣傳刊物,包括海報、橫額,在全港中小學展示 ,亦會透過電郵向全港中小學,發放電子宣傳單張和短片,讓同學更多認識垃圾收費。

行政長官李家超出席行政會議前表示,預料新安排推行後,不時都會出現新問題,他已要求環境及生態局,清楚列出相關執行細節,並要透過講座、記者會及不同宣傳工具,在不同場合,讓公眾及各持分者,包括物業管理公司和飲食業界等,清晰了解各人的角色和法律責任。

李家超指,垃圾收費相關的教育、講解及宣傳工作,要不斷做、大量做、持續做,資訊要簡潔鮮明,亦要「入屋」。他說,當局會多透過社交媒體,圖文並茂、以市民理解的語言,向公眾講解新政策,形容有關工作是今年的「重要工程」,整個政府會聯同環境局共同推動政策。

李家超又指,理解很多市民或業界對政策有不同意見,或者不太了解相關措施,18區區議會及關愛隊會協助推動政策,務求令所有市民了解他們的角色及法律責任。他表示,垃圾收費是一項重要的政策,牽涉文化上的改變,會改變市民的習慣和行為,每人都會受影響,形容政策充滿挑戰及不確定因素,但全球很多城市,特別是先進經濟體,都已實施相關計劃,並能有效減少固體廢物,相信所有市民都希望生活在更環保、更美好的環境。





You may also li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