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 張劍虹否認與警長會面後才決定任控方證人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黎智英案 張劍虹否認與警長會面後才決定任控方證人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國安法的案件在西九龍法院續審。從犯證人、《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繼續接受辯方盤問。辯方披露,張劍虹2021年11月5日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失敗後,於還押期間,曾經有一位姓黎的警長,到荔枝角收押所向他送達一份10頁紙的判詞,兩人的會面時間由早上10時至下午4時,全長6小時;而在會面後翌日,該名警長聯同一位探員再次探訪,張劍虹隨即向探員表示,有資料想向警方披露,希望成為控方證人。

張劍虹確認,於11月11日早上10時許,的確有警員來訪,當日是兩人首次見面。張劍虹指不記得具體時間,只形容是一段長時間,期間他自行閱讀判詞。辯方問張劍虹,如果要閱讀一份長約10頁紙的判詞,大概需時多久。張劍虹指只需約20分鐘。

法官李運騰在小休後,再詢問張劍虹,他當日與該名警長實際會面了多久,張劍虹就指,大約4個多小時。辯方再追問,在會面期間與該名警長有甚麼對話內容。張劍虹說,主要圍繞收押期間的生活、運動等話題。辯方質疑,張劍虹會決定成為控方證人,是因為警長當日的探訪。張劍虹表示不同意,又指自己是看到判詞之後,想將事實講出來,當日亦無向警長透露過這個想法。





You may also li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