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定国称23条立法社会普遍已有共识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林定国称23条立法社会普遍已有共识

《基本法》第 23 条立法为期一个月的公众咨询期明日届满。立法会的《基本法》23条立法委员会今日召开首次会议,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表示,目前正分析咨询至今收到的意见,认为社会普遍已有共识,要尽快完成23条立法工作,形容立法是拖延了差不多27年的宪制责任,亦是香港能够全心全力聚焦并发展的大前提。

林定国指,律政司的草拟工作进行得如火如荼,会尽快敲定立法建议并提交立法会审议;特区政府承诺一定会竭尽全力,配合立法会的工作。

林定国表示,立法会沿用香港普通法制度下一贯常用的法律草拟方式、技巧和习惯,在实际可行范围内,确保法律条文仔细清晰,会就较关键和重要的特别用语,例如“国家安全”、“境外势力”和“勾结境外势力”等,作出详细定义;罪行条文亦会清晰列出什么行为或情况,再加上什么意图,才会构成犯罪。

他又指,在适合情况下,条文会列出是否有例外情况或免责辩护,以及必须符合的条件;如果某项罪行有域外效力,亦会订明相关适用对象和范围。

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表示,立法建议的方针,需全面落实《基本法》23条、《5.28决定》及《港区国安法》的要求,完善特区维护国安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确保完整管用、有效应对过去和现在的国安风险及威胁外,亦必须在执行方面切实可行。

他又指,经考虑后,立法建议中可以独立存在的罪行条文,例如叛国罪、叛乱罪、境外干预罪等,可以收纳在建议条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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