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批食環署對持牌泳池巡查質素不理想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申訴專員批食環署對持牌泳池巡查質素不理想

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食環署對持牌泳池的監管,發現食環署衛生督察難以確保成功進行巡查的頻次符合目標,指督察在巡查期間不時會遇上不同程度的泳池關閉情況,甚至有個案顯示,食環署在整個泳季只成功巡查一次。

調查報告又指,食環署的巡查質素不理想,未能發現違規事項,包括池水酸鹼值檢驗結果異常等;而視察表格上有不少項目,都有多個檢查方法,但相關嚴謹程度有別,衛生督察巡查時未必會採用最穩當的方法。

申訴專員趙慧賢表示,食環署以往採用的視察表格,遺漏重要檢查項目,導致督察巡查時,未能確保泳池完全合規;部份列出的檢查項目太籠統並欠缺說明,令人難以透過紀錄準確了解巡查實況。她又指,食環署在紀錄填報方面亦有粗疏,即使有項目未獲詳細檢查,衛生督察仍然會在表格中畫剔號,表示有關項目的狀況為滿意。

趙慧賢又指,食環署未有要求泳池持牌人備存救生員當值紀錄,亦未有設立意外通報機制,而部份泳池救生及急救設施的要求不足,未能保障泳客安全。

申訴專員公署向食環署提出12項建議,獲食環署全面接納。建議包括為職員訂定工作守則,列明突擊巡查時遇上泳池關閉的跟進安排,並加強巡查泳池的培訓,就不同檢查方法的適用情況提供更多指引,同時要採取措施,協助衛生督察盡快熟習修訂後視察表格上新增的檢查項目。

公署亦建議,食環署應研究在持牌條件中,規定泳池持牌人必須備存救生員當值紀錄,並須應食環署人員要求出示,以作投訴調查或其他執管行動參與之用。申訴專員提出,食環署應要求持牌人,在指定時間內呈報傷亡個案,並要檢視牌照條件對救生和急救復甦設備的要求,並探討加入基本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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