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 从犯证人李宇轩首作供谈“全球登报计划”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黎智英案 从犯证人李宇轩首作供谈“全球登报计划”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被控违反国安法的案件,进行第44日审讯。控方开始传召第4名从犯证人、12港人之一的李宇轩出庭作供。正被还押的李宇轩,早上由囚车押解到西九龙法院。他身穿深蓝色外套及灰色恤衫,佩戴黑框眼镜,在3名惩教人员陪同下出庭。

李宇轩在控方主问下表示,他于2019年6月透过社交软件Telegram,认识同案被告陈梓华,当时陈梓华是以“T”自称。他忆述当年6月下旬,二十国集团在日本召开“G20峰会”,他与陈梓华在内的一群香港市民,在开会前夕,于Telegram上讨论发起“全球登报计划”。

李宇轩指,当时香港曾发生几次引人注目的示威场面,因此他发起众筹,希望尽量在最多的国际报纸上刊登广告,将香港的民主运动带到国际舞台,以争取国际关注及支持。

李宇轩指,当时透过众筹计划,一共筹得约700万元,但由于转帐需时,广告要赶在G20会议召开前刊登,需要有人先垫支广告费,他当时用尽自己的300万积蓄仍不够支付,陈梓华当时就私讯他,提出可以安排人帮手垫支。

李宇轩提到,他当时并不知道对方实际找何人协助,但在陈梓华转交给他的已汇款通知书上,看到是由“LAIS Hotel Property Limited”及“Dico”两间公司付款。根据控方案情,这两间都是黎智英名下的公司。

控方关注陈梓华提出可找人垫支广告费时,有否提及会如何处理。李宇轩忆述,当时陈梓华问他需要垫支的金额,之后指问过一些“uncle”,称可以动用500万元,如有需要可联络他。控方追问“uncle”实际是指什么人,李宇轩指陈梓华当时没有说明,但据他理解,“uncle”并不一定有血缘关系,可能泛指一些男士。

控方于庭上展示,于李宇轩家中搜出的登报计划收支列表,显示众筹收入为673万元,支出则包括约596万元的登报费,以及约6万元的网上广告费。李宇轩确认,曾向13个国家的17间传媒机构支付广告费。审讯仍然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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