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反恐條例爆炸案 控方指案中同謀在通訊程式商討部署殺警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涉反恐條例爆炸案 控方指案中同謀在通訊程式商討部署殺警

2019年反修例風波期間,「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屠龍小隊」等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6男1女名被告分別否認《反恐條例》下放炸彈罪或串謀籌集資金以作出恐怖主義行為等罪,案件在高等法院續審。

控方在庭上展示「屠龍小隊」領導黃振強和協助製造炸彈的吳智鴻,在應用程式內的對話節錄,並播放語音訊息,顯示兩人與同伙於2019年11月17日凌晨試槍後,商討要準備柴油,又指部分物品可用盒包裝,收藏在港島區的草叢,待其他人檢取。

控方代表、外聘大律師周凱靈指,「屠龍小隊」有個別成員加入分支出來的「滅龍小隊」群組,成員之間會約飯局,顯示他們相熟,而被告中黃振強、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更曾一同到泰國旅遊。

周凱靈讀出不屬於「屠龍小隊」的吳智鴻在群組內的留言紀錄,有人提及到浸會大學和城市大學的化學實驗室「試嘢」、「可以整魔法」。周凱靈指,涉案被告是在大學內找製造炸彈的化學原料。

之後控方播出「滅龍小隊」群組的影片,顯示正引爆炸彈的引爆器,控方指,證據顯示拍攝地點是另一被告賴振邦寫字樓的後樓梯,警方其後檢獲的炸彈,是使用影片中同一種的引爆器。

控方早前提到,12.8當日原定是由蘇緯軒作為槍手,在炸彈被引爆期間,在對面馬路用長槍射擊警員。庭上展示被告之間傳送的地圖,周凱靈相信,被告已計劃好逃走路線。

控方透露,由於開案陳詞涉及大量通訊程式的對話紀錄,預計今日會完成開案陳詞,明天起傳召證人作供。審訊仍然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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