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謀殺警案 黃振強指另一被告吳智鴻負責用槍及炸藥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串謀殺警案 黃振強指另一被告吳智鴻負責用槍及炸藥

「屠龍小隊」等多人涉及2019年12月計劃在遊行路線上設炸彈並槍殺警員案,今日繼審。案中同謀、屠龍小隊「領導」黃振強繼續以控方證人身份作供。控方繼續圍繞協助製造炸彈的吳智鴻及兩名「屠龍小隊」成員張銘裕及李家田,於2019年11月17日凌晨到西貢試槍一事提問,黃振強表示,當日完成試槍後,吳智鴻就轉交一支槍及子彈給李家田,又特別叮囑於11月24日區議會選舉投票日前都不要用槍。

黃振強表示,他在11月18日私下與吳智鴻會面,商討有關槍械及炸彈的事宜,對方當時表示槍械已陸續到手,他的團隊也有人正製造20公斤炸藥,期間又討論到「殺警計劃」的部署,指「屠龍小隊」只需要負責引警方出來,吳智鴻的團隊會負責用槍及炸藥;又指未來只要再有大型遊行,就是大行動落實的日子。

控方追問團隊計劃用甚麼方法引警察,黃振強指,當時打算透過破壞店鋪,或堵路等常見的示威暴動行為。黃振強又提到,2019年11月底曾經與「屠龍小隊」大部分成員,到泰國芭堤雅旅行,指當地有些場所會為遊客提供射真槍的活動,期間一行人都有參與。

控方在庭上又展示「屠龍小隊」的Telegram對話,黃振強交代不同代號的意思,當中「眼鏡」代表槍、「鏡片」是子彈,「眼鏡布」則指滅聲器。審訊仍然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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