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全會通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
中共二十屆三中全會閉幕,審議通過《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全會充分肯定二十屆二中全會以來中央政治局的工作,包括繼續推進港澳工作和對台工作。全會認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是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的關鍵時期。面對紛繁複雜的國際國內形勢,面對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面對人民群眾新期待,必須自覺把改革擺在更加突出位置,緊緊圍繞推進中國式現代化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全會指出,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到2035年,全面建成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為到本世紀中葉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奠定堅實基礎。要聚焦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提高人民生活品質,到202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80周年時,完成本決定提出的改革任務。
全會對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做出系統部署,強調完善高水平對外開放體制機制,持續深化國防和軍隊改革,提高黨對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領導水平。
全會提出,教育、科技、人才是中國式現代化的基礎性、戰略性支撐。必須深入實施科教興國戰略、人才強國戰略、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統籌推進教育科技人才體制機制一體改革,健全新型舉國體制,提升國家創新體系整體效能。要深化教育綜合改革,深化科技體制改革,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
全會提出,科學的宏觀調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發揮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優勢的內在要求。必須完善宏觀調控制度體系,統籌推進財稅、金融等重點領域改革,增強宏觀政策取向一致性。要完善國家戰略規劃體系和政策統籌協調機制,深化財稅體制改革,深化金融體制改革,完善實施區域協調發展戰略機制。
全會提出,城鄉融合發展是中國式現代化的必然要求。必須統籌新型工業化、新型城鎮化和鄉村全面振興,全面提高城鄉規劃、建設、治理融合水平,促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雙向流動,縮小城鄉差別,促進城鄉共同繁榮發展。完善強農惠農富農支持制度,深化土地制度改革。
全會提出,開放是中國式現代化的鮮明標識。必須堅持對外開放基本國策,堅持以開放促改革,依託我國超大規模市場優勢,在擴大國際合作中提升開放能力,建設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要穩步擴大制度型開放,深化外貿體制改革,深化外商投資和對外投資管理體制改革,優化區域開放佈局,完善推進高質量共建“一帶一路”機制。
全會提出,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是中國式現代化的本質要求。必須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堅持和完善我國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重要政治制度,豐富各層級民主形式,把人民當家作主具體、現實體現到國家政治生活和社會生活各方面。要加強人民當家作主制度建設,健全協商民主機制,健全基層民主制度,完善大統戰工作格局。
全會提出,法治是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保障。必須全面貫徹實施憲法,維護憲法權威,協同推進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各環節改革,健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機制,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全面推進國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要深化立法領域改革,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健全公正執法司法體制機制,完善推進法治社會建設機制,加強涉外法治建設。
全會提出,在發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國式現代化的重大任務。必須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完善基本公共服務制度體系,加強普惠性、基礎性、兜底性民生建設,解決好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不斷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要完善收入分配製度,完善就業優先政策,健全社會保障體系,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健全人口發展支持和服務體系。
全會提出,國家安全是中國式現代化行穩致遠的重要基礎。必須全面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完善維護國家安全體制機制,實現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動,切實保障國家長治久安。要健全國家安全體系,完善公共安全治理機制,健全社會治理體系,完善涉外國家安全機制。
全會提出,國防和軍隊現代化是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必須堅持黨對人民軍隊的絕對領導,深入實施改革強軍戰略,為如期實現建軍一百年奮鬥目標、基本實現國防和軍隊現代化提供有力保障。要完善人民軍隊領導管理體制機制,深化聯合作戰體系改革,深化跨軍地改革。 全會強調,黨的領導是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根本保證。要堅持黨中央對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集中統一領導,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以釘釘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實。
全會分析當前形勢和任務,強調堅定不移實現全年經濟社會發展目標。要落實好宏觀政策,積極擴大國內需求,因地制宜發展新質生產力,加快培育外貿新動能,紮實推進綠色低碳發展,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
全會指出,要統籌好發展和安全,落實好防範化解房地產、地方政府債務、中小金融機構等重點領域風險的各項舉措,切實維護社會穩定。要加強輿論引導,有效防範化解意識形態風險。要有效應對外部風險挑戰,引領全球治理,主動塑造有利外部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