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隱公署拘40歲男子 涉色情場所周圍發布前女友個資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私隱公署拘40歲男子 涉色情場所周圍發布前女友個資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拘捕一名40歲男子,他涉嫌在未經前女友同意下,披露對方的個人資料,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現正獲准保釋候查。

公署調查指,被捕男子與事主曾經是情侶關係,兩人前年4月分手後,男子仍不時聯絡事主,到去年5月雙方斷絕來往。

調查顯示,有人在去年7月至今年5月期間,先後14次在事主居住地區的燈柱,以及九龍兩個地區的色情場所梯間,寫下包含事主中英文名、住址、手機號碼、職業及社交媒體帳戶名稱的訊息,誘使他人聯絡事主,而部分訊息對事主作出負面評論。

私隱專員公署提醒市民,不要因為感情糾紛而對他人「起底」,指「起底」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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