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筱魯倡取締劏房分優次過渡房屋補供應 發表過渡性房屋調查研究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林筱魯倡取締劏房分優次過渡房屋補供應 發表過渡性房屋調查研究

行政長官去年十月在《施政報告》中提出成立「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並要求工作組在10個月內提交報告,為不合最低標準的「劏房」提出取締方法,報告預料在八月出爐。為了在即將公佈的調查報告打下良好基礎,協助政府做好配套工作,特別是「被取締劏房戶」何去何從,為此立法會議員林筱魯於5月至6月委托社會政策研究有限公司(社會政策)進行「居住過渡性房屋住戶—從何處來往哪裏去?」調查研究,了解過渡性房屋住戶在入住前、入住後的轉變及租約期滿後的後續去向,以便向政府反映意見。

林筱魯表示,過渡性房屋目前及未來面對的需求非常之大,可以說是「舊數未清,新數又來」。他表示,香港公營房屋一直供不應求,目前全港有達127,500個住戶居於劏房、天台屋、木屋、寮屋、公廈及板間房等不適切居所,反映過去公屋、簡約公屋及過渡性房屋的供應數量,一直未能有效減少居住環境欠佳的住戶數目,可以說是「舊數未清」,加上「解決劏房問題」工作報告即將出爐,可能即時引發不少數量的「被取締劏房戶」,造成「新數又來」,因此維持過渡性房屋供應的持續性及穩定性,對整體房屋政策起著重要的「支撐作用」。

林筱魯續指,是次調查更進一步反映過渡性房屋對被訪居民帶來多項壓倒性、絕對性的好處及優勢,反映過渡性房屋的具體效用,並且深受市民歡迎,面對未來出租公屋供應量仍需面對「頭輕尾重」的現象,公屋候輪時間仍然處於高位,加上「解決劏房問題」工作報告出爐後可能引發取締潮,因此將過渡性房屋的居住限期延長,甚至將過渡性房屋變成一個短、中期穩定措施,以維持足夠過渡性房屋的數量,會是政府目前一個可行性最高、成效性最高、市民歡迎程度最高的做法之一。

同時,林筱魯要求政府在解決劏房問題時,必須做好全面的數據搜集、有序地取締不合標準的「劏房」、並適時檢視過渡性房屋及簡約公屋政策,務求在短、中期,保持兩者穩定供應,為基層市民提供一個中途的住屋安全網,避免市民因流離失所而感㥬惶;同時保持輪候公屋時間「封頂」,並向2026-27年度降至4.5年目標繼續邁進。

主要調查結果

是次調查主要針對居住過渡性居民在入住前、居住時及遷出後等問題蒐集意見。調查包含31條問題,成功訪問了354位18歲或以上的過渡性房屋住戶,住戶分別來自深水埗、黃大仙、啟德、葵涌、荃灣以及元朗等14個過渡性房屋的項目。

過渡性房屋住戶調查:七成受訪者過往居住在不適切居所

社會政策行政總裁盧紫楓博士分享研究結果,五成七受訪者於入住過渡性房屋前居住在劏房,一成六居住在床位/籠屋/太空艙/閣仔/天台屋或板間房,整體超過七成受訪者於入住前居住在不適切居所。過往居住單位的平均居住年期為6.6年。就過往居所的面積,超過七成受訪者居住於200呎以下的單位。在租金方面,六成四受訪者表示過往感受到中等/相當大/非常大程度的租金壓力。

在輪候公屋的年期方面,超過四成受訪者現時的申請年期介乎五年至少於十年,其次三成受訪者申請公屋三年至少於五年,而約兩成申請公屋少於三年。

過渡性房屋有效改善居民生活,整體滿意度達八成

超過八成受訪者在入住過渡性房屋後,在房間環境、基本設施、住宅安全等方面均得以改善。再者,超過九成半受訪者表示,入住後他們的心理舒適度、整體居住環境及生活品質方面得以改善。至於經濟狀況方面,超過六成九受訪者經濟狀況有稍微/中等/相當大程度的改善。整體而言,八成受訪者對居住在過渡性房屋表示滿意或非常滿意。

五成受訪者憂重返劏房等不適切居所,逾九成冀獲公屋分配及延長居住期限

超過八成受訪者知道過渡性房屋的居住期限。當被問及居住期限完結後最大機會搬往的兩類房屋類型,六成受訪者表示最大機會獲派公屋,其次有五成受訪者表示最大機會搬回不適切居所。

當被問及未來選擇居所最重要的三項因素時,近七成受訪者會考慮租金,五成會考慮編配公屋的情況,四成則會考慮地點。對未來住屋的憂慮方面,超過九成受訪者於住屋成本負擔、居住環境品質、住屋安全性、居住穩定性和交通便利性等方面存在憂慮。至於對未來居住狀況的期望方面,超過九成半受訪者期望盡快獲得公屋分配、延長過渡性房屋居住期限、增加租金津貼和原地區安置。

建議維持過渡性房屋數量,作為短、中期穩定措施

林筱魯指出,透過調查研究反映曾入住過渡性房屋的住戶對過渡性房屋大感滿意,感覺身、心得以改善。過渡性房屋和簡約公屋在本質上都屬於過渡房屋。而在下一個五年期(2024-25至2028-29年度),出租公屋供應仍然短缺,輪候公屋住戶依舊在漫長等待時,政府設定在2026-27年度,把輪候公屋時間降至4.5年的目標。將這些情況與目標併合,若要認真落實取締劣質劏房,維持足夠的過渡房屋數量,是必要的短、中期穩定措施。

簡報圖表4、5、6 清晰看到,預測2024年至2029年公營房屋需求,每年平均增長20060 戶、受重建影響的住戶每年平均達3160戶,再加上不合法規的單位(必先取締)的戶數為30700戶,單是這幾項數目,已合共產生了53920戶的需求量; 加上「解決劏房問題」工作報告即將出爐,倘若政府以7平方米/12平方米作為取締標準,可以預見,公營房屋求過於供的問題將更趨嚴重,因此維持過渡性房屋供應的持續性及穩定性對整體房屋政策起著更重要的「支撐作用」。

做好全面的數據搜集及跟進調查工作

林筱魯強調,沒有調查便沒有發言權。政府在解決劏房問題時應做好全面的數據搜集,包括入屋檢視,減低推算的誤差,以詳細了解住户及劏房的內部情況。數據的準確性,直接界定在落實所定標準時的具體影響,百分之一的誤差,隨時置過千劏房戶於極度惶恐不安之中。政府亦不能忽視政策對市場供應與租金的影響,必須持績調查監察,適時調整整體政策的步伐與力度。

有序取締不合標準的劏房

林筱魯指出,未來出租公屋供應量仍需面對「頭輕尾重」的現象,公屋候輪時間仍然處於高位。為改善劏房環境訂定標準,必須考慮居民實際住屋需要,應同時考慮改善的迫切程度及替選住房的供應情況,以決定標準的高低與及推行時的緩急優次,絕不能讓受影響住戶頓失居所。有見及此,政府應優先取締不合法規的劏房,包括位於工廠大廈、天台屋或寮屋等僭建單位及床位。

清晰界定過渡房屋功能,發揮「一加一大於二」效益

林筱魯關注過渡性房屋和簡約公屋的客源與「市場」明顯重疊,但管理模式及租金皆有明顯差別,容易令申請者不知所措,以致耗損寶貴的房屋資源。過渡性房屋的政策原意是借助社會力量紓緩基層住屋問題,而不是鼓勵競爭。清晰定位,有效調配,才能避免功能重疊,把資源用得其所,才能發揮「一加一大於二」的整體效益。政府應適時進行檢討,包括甲、乙類住戶比例,與及項目的延續性,以更大彈性容納更多居於惡劣環境的住戶,也讓住戶免受不知何去何從的焦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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