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龙案 钟雪莹认罪重判监禁7年4个月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屠龙案 钟雪莹认罪重判监禁7年4个月

屠龙小队等人涉及串谋在2019年“12.8游行”中放炸弹案,其中1名认罪的被告、本土民主前线成员钟雪莹,早上在高等法院被判入狱7年4个月。

29岁的钟雪莹,被控无牌管有枪械及弹药罪。代表大律师求情时指,钟雪莹受当时的男友、同样涉及今次案件的苏纬轩影响而犯案,形容钟雪莹的角色被动,亦已经向善,希望法庭轻判。法官表示,接纳钟雪莹是真心悔改,除了就认罪减刑,亦额外扣减她两个月刑期。

另一名被告吴智鸿早上亦求情,法官要求提交同类型案例,将待案件其他被告求情后才一并判刑。

案件一共有14人被控,其中7人早前已经认罪。陪审团昨日裁定其余7名否认控罪的被告之中,6人所有罪名不成立,只有一名被告赖振邦“串谋爆炸”罪成。





You may also li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