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公署指规划署土地违例执管欠阻吓力
申诉专员公署针对规划署和地政总署的土地违例发展执管工作,完成主动调查,指规划署对重犯者的执管措施欠缺阻吓力,地政总署厘定个案处理优次,亦不够清晰。公署调查发现,其中一宗个案,有业主3年内共3次进行相同的违例发展,将原本属于农业地带的私人土地,改为储物和停车场用途,明显明知故犯,规划署先后3次发出法定通知书,要求纠正,首2份获得遵办,到第3份就不获遵办,处方才成功检控业主,被法庭定罪和判处罚款13.7万元。
申诉专员公署指,虽然规划署会视乎违规者是否一年内重复犯法,将法定通知书的遵办期限,由一般3个月缩短至1个月,但公署认为相关做法有欠阻吓力,建议在厘定遵办期限时,纳入更多考虑因素,包括重犯者总违规次数、所涉地段的总面积、违规性质、对环境卫生的影响等,以递减的方式缩短遵办期限,以增加违规成本。
公署亦发现有个案显示,地政总署未有适时处理,应该属优先处理类别的个案,认为地政总署应全面检视指引,设立监察机制,加强培训职员,妥善跟进个案。
申诉专员陈积志以一幅2800平方米划为农业地带的私人土地为例,大小接近半个标准足球场,如果业主违例将土地用途改为出租停车场,估计大约可以容纳至少70个车位,假设有八成的出租率,以现时新界偏远地区露天停车场一个车位大约1500元月租计算,违规业主每年就可以非法获得约100万元的租金收入。如果业主拥有2至3幅闲置农地,全部非法改变用途,每年就获得约200万至300万元收入。
陈积志强调,政府有责任着力打击土地违例发展,防止自然生态受到破坏,确保珍贵的土地资源得以善用。
公署又指,规划署和地政总署两个部门的跨部门协作效率有进步空间,尤其两个部门对各自权责和分工有不同理解。陈积志形容,已为两个部门“打通经脉”,已成立由两个副署长共同主持的合作小组,并推出先导计划,选定2个涉及私人农地大规模违例发展,采取联合执管行动,涉及总面积超过4500平方米,合共14幅私人农地。截至今年8月,地政总署已成功收回其中11幅私人农地,其余土地的违规事项都得到纠正。
陈积志表示,不同部门如果欠缺协调,很容易会各自为政,直接影响民生福祉。公署处理投诉个案时,也留意到部门之间处理个案时,即使部门之间已订立分工安排,但仍可能遇到特殊情况,存在灰色地带,以致投诉人的问题,迟迟未得到彻底解决。陈积志表示,部门分工虽然不同,但只要一心为民,目标一致,是可以克服困难,呼吁部门以积极态度跟进问题,充分协作,如果有系统性权责不清的情况,公署会在完成调查后,严正指出问题的症结,督促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