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仲尼:顛覆政權者罪有應得
高等法院就“35+”顛覆國家政權案作出判刑。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香港立法會議員陳仲尼認為,判刑反映了罪行的嚴重性,也顯示對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必須嚴懲。陳仲尼表示,今次法院是依法作出審理和判決,是合適的判刑,顯示他們的行徑是罪有應得。
案件共47名被告,其中45人罪名成立,首要分子戴耀廷的量刊起點為監禁15年,因其認罪減至實際判囚十年;其餘被告的實際刊期為四年兩個月至七年九個月不等。
陳仲尼指出,在審理過程中,大量證據顯示,這是一次有計劃,有組織的案件,判刑是罪有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