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消防安全條例通過 每年為60幢大廈代辦改善防火工程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修訂消防安全條例通過 每年為60幢大廈代辦改善防火工程

立法會三讀通過修訂《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針對1987年前落成的大廈,賦權消防處和屋宇署為未能遵從條例的樓宇,進行改善消防安全的代辦工程,事後向相關業主收回工程費用。政府提高不遵辦條例的罰則,最高罰款20萬;又引入針對不合作業主的條文。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指,目前有約1.4萬幢目標樓宇,當局已巡查超過1萬多幢,發出超過39萬張「指示」,有4成已遵辦。部分業主或因現行罰則不足欠缺動力依法例行事,或在籌組業主立案法團面對困難,政府積極提供支援。他說,將透過先導計畫,選取10至20幢大廈進場進行代辦工程,當局會密切監察代辦機制並審視成效,再決定每年代辦的數目及時間表,預計每年為20至60幢大廈進行代辦工程。

鄧炳強指,目前共有90多間合資格消防裝置承辦商,在政府名單中提供服務,相信隨著未來更多承辦商提供服務,工程收費將更合理。強調政府會透過法例及行政措施,監管承辦商,如因工程「爛尾」等被法庭定罪,個案將轉介至紀律委員會聆訊,作譴責或在名單中除名。

多名議員支持草案,A4聯盟梁文廣指,消防處早前向目標樓宇發出36萬張「指示」,但只有4成遵辦,認為由政府代辦能減低舊樓的消防安全隱患。但關注政府會向相關業主徵收2成附加費,對年長及經濟有困難的業主造成壓力,建議政府加強支援及豁免特殊情況。

經民聯盧偉國關注市場上消防裝備承辦商數量能否應付需求,擔心工程價格會因供不應求被推高,業者會否因未能聘用合適承辦商,而被指不遵從指示要罰款,希望政府加強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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