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國安處拘捕鍾翰林等4學生涉觸犯分裂國家罪行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警方國安處拘捕鍾翰林等4學生涉觸犯分裂國家罪行

警方國家安全處昨日採取行動,在元朗、屯門及沙田等不同地區,拘捕3男1女,由16至21歲,都是學生,他們涉嫌觸犯港區國安法第20條,即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分裂國家罪名,以及21條,即煽動、協助、教唆及資助分裂國家罪名。

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表示,在港區國安法生效後,發現有團伙在社交平台宣告成立港獨組織,綱領是建立香港共和國,不設底線鬥爭,團結香港所有獨立派進行行動,亦有宣言煽動其他人加入行列。

李桂華強調,案件由警方國家處負責,與其他機構無關。

「學生動源」在社交網站表示,前召集人鍾翰林晚上於元朗住所被警方,以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拘捕,警方並檢走數袋證物。而民間集會團隊發言人劉頴匡在社交平台表示,前學生動源成員何忻諾,分別在沙田沙角邨及大圍新村被捕。

李桂華未有透露被捕人士所屬組織名稱,指有問題留言是在港區國安法生效後出現,強調並非針對個別團伙,而是涉及的行為。被問到中央駐港國安公署有否參與案件,李桂華指,案件仍在調查,由警方國家處負責,與其他機構無關,又指根據警隊條例,可以提取被補人的DNA樣本調查案件,由於案件仍在調查,未知會否提取DNA。他又強調根據國安法,就算有人在外國觸犯港區國安法罪行,警方亦有管轄權調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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